因工作需要,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保健人员,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

卫生保健人员1名

聘用条件为:

1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,能吃苦耐劳,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知识和能力以及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;

2.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3.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清正廉洁,无违法乱纪行为;

4、大专以上学历,医务相关专业毕业,熟悉、热爱幼儿保健工作,性格开朗,亲和力强,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感
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予聘用: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二、招聘方式、程序

(一)招聘方式

本次招聘保健人员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(二)招聘程序

1、报名及资格审查: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,请填写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kfzx@163.com,并在邮件标题注明“姓名+应聘岗位”。经资格审查通过后,确定面试人员,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2、面试:应聘人员面试由市残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。实行严格验证制度,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、复印件,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。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
3、体检: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,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。

4、办理聘用手续: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,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。

5、联系电话:0777-5985768

三、聘用方式及薪酬

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,正式聘用后,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,不安排食宿。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者取消聘用。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,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,双方愿意续约的,续签聘用合同。

 

附件: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x

 

 

钦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        

2022年62日